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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未婚检婚后心里烦 竹溪一对爱人分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8: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施雁通讯员周卫、光海、祖奎报道:近日,竹溪县法院对该县首例涉及结婚登记前未婚检,婚后不久便提出离婚的案件进行了审理,肖某与童某(女)在水坪法庭协议分手。

  肖某与童某于2004年1月经他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双方未做婚前体检于2月初登记结婚,并同到广州某厂应聘,在进厂体检时发现童某患有肝炎病,二人由此产生矛盾,肖某后
向水坪法庭起诉离婚。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由肖某给予童某经济帮助人民币6000元,主要用于治病,至此双方友好分手。

  虽然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婚检的强制性规定,但为了婚后家庭美满幸福,欲婚青年对婚前检查还是不省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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