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湖北慈善公益之星”开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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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8:55 汉网 |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省委宣传部和省民政厅昨日宣布,将联合举办首届“湖北慈善公益之星”评选。 评选对象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我省民政部门登记和在湖北省内居住或工作,积极投身于慈善公益事业,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的民间组织和公民个人。评选采取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推荐、群众(公民10人以上联名)举荐、个人或民间组织自荐等多种方式进行,各级宣传部、民政局为受理、核查机构。 推荐时间为今年11月至2005年2月。2005年6月将评出“湖北慈善公益之星”的10个团体和10名个人。 (记者李俊 通讯员俞远汉)(来源:长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