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受伤女被救护车扔下惨死路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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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9:00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成都讯 近日,颇受关注的四川南江县中医院遗弃乞丐女病人一案由南江县法院一审判决:南江县中医院原院长林近安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南江县中医院原副院长何文良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南江县中医院总务科原科长兼驾驶员贾正勇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无名受伤妇女送入医院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30日13时许,南江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干警在接到南江二南路一妇女掉入洞内的报警电话后,遂会同南江县中医院医生苟中生、护士谢惠、驾驶员贾正勇先后赶到救助现场。当日16时许,该妇女被拉回南江县中医院。该院院长林近安在听取了苟中生汇报后,认为该妇女属外伤病人,即安排副院长何文良负责接诊该妇女。何文良对该妇女进行了B超检查,未发现异常。林近安叫何将该妇女暂时放到救护车上。 疑妇女是乞丐让人丢弃 大约17时许,当何文良再次请示林近安时,林近安认为该妇女身无分文又无人照料,是乞丐的可能性较大,遂决定将该妇女拉出去丢弃。19时许,何文良、贾正勇二人用该院救护车将该无名氏妇女拉至南江杨坝“滴水岩”处抛弃于路旁。 次日,该无名氏妇女在被抛弃地死亡。4月1日,得知公安机关调查后,林近安召集何文良、贾正勇以及该院急诊科护士张晓娟四人统一口径,商量应对措施,并决定由何文良伪造门诊病历,由张晓娟在医嘱上签字,后将该份伪造门诊病历存入该院急诊科。 导致妇女死亡三人领刑 该无名氏妇女死亡后,法医鉴定为因饥饿、疾病致全身重要器官衰竭而死亡。法院认为,正是由于被告人林近安的决定导致了无名氏妇女死亡结果发生,被告人何文良按照被告人林近安的授意与被告人贾正勇实施了将无名氏妇女丢弃的行为,三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有损于医风医德,同时触犯了法律。(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