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近日破获一起借免税政策偷税特大走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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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9:05 桂龙新闻网 | ||||||||
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一起走私进口公路摊铺机价值770多万元,偷逃税额共220多万元的特大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区杰豪等4名被告人12年至2年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 1997年,梧州市个体户区杰豪认识了山东立达进出口公司进口部经理马铸。二人合伙先是做一些体育用品方面的生意。由于经营不善,两人准备另辟发财捷径。他们将目光锁定
区杰豪、马铸、张某三人分工,由区杰豪负责办理减免税证、通关和运输摊铺机到山东某市,每进口一台,给予货值17%报酬;马铸所在立达公司负责代理进口、对外开信用证、购机,每台收取货值1%代理费;张某则联系买机的客户。 经过精心设局,瞒天过海,两台从德国进口公路摊铺机很快运到。但由于没有减免税进口批文,两台摊铺机运到梧州口岸后无法通关,马铸和被客户多次催促的张某为此寝食难安。马铸告诉区杰豪说:“不管你花多少钱,也要想办法把减免税批文办下来,不然大家会死得很惨。” 区杰豪获悉梧州市代管的岑溪市广西岑泰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岑泰公司)具有免税进口公路摊铺机的资格,通过朋友陈象找到时任岑泰公司副总经理霍振权。在得到有重金回报的答复后,霍振权马上授意其公司董事会秘书把岑泰公司的章程、经营企业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复印并加盖公司印章,同时还积极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请摊铺机的减免税进口手续。 为骗取梧州海关办理通关手续,马铸、区杰豪、陈象、霍振权等人还伪造了立达公司代理岑泰公司进口摊铺机的虚假证明等材料。1999年6月至2000年4月,区杰豪先后骗取梧州海关两台摊铺机通关手续。为应付海关检查,区杰豪、马铸等人制作了虚假的岑泰公司和山东某县公路局的《工作施工合同》,最终使区杰豪顺利将这两台摊铺机运到山东某市交给立达公司倒卖。 2001年6月,梧州海关在核查中发现,岑泰公司免税进口的两台摊铺机下落不明,随即展开调查。2003年4月,梧州海关缉私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后,先后将逃至广东中山市、岑溪市的犯罪嫌疑人区杰豪、霍振权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马铸于2004年2月到山东省济南海关缉私分局投案自首。2004年9月,海关缉私分局将逃至北京的张某抓获,因其涉嫌其它犯罪而被移送山东青岛市审查起诉。 经梧州海关计核,该两台摊铺机共价值人民币770多万元,偷逃税额共计人民币220多万元。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一审判处立达公司罚金人民币80万元;被告人区杰豪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陈象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5万元;被告人霍振权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马铸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王勉 梧检) 来源: 新华广西 责编:梁凯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