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高官谈政务公开:不涉密的都要主动公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9: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0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1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强调,要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何勇指出,政务公开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这次会议的部署,巩
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 何勇强调,要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坚决纠正;对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夏长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