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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起严查“酒司机” 酒后驾车扣证罚款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9:52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22日开始,全市各交警大队将开展夜查或午查,重点查纠“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对于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法规上限进行处理。

  对酒后驾车和酒后驾营运车的,按照规定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记6分;对醉酒驾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记12分;对醉酒后驾营运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

  按照公安部门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为醉酒驾车。

  冬季由于天气等原因,交通事故进入高发期。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禁止只罚款不暂扣驾驶证、不记分或不拘留就放行等。责任编辑:张涛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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