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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艾滋病毒携带者可考公务员存道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11:19 南京晨报

  专家认为此次修改存在道德争议,江苏对此态度谨慎

  晨报讯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二稿本月25日之前再次在网上征求意见,其中,“艾滋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的限制规定被取消,“艾滋病毒携带者”被纳入公务员录用的范围,但艾滋病患者仍不能报考。但记者昨天通过采访了解到,查出艾滋病患者虽然没有技术上的难度,但却难突破“保护个人隐私”这道道德防线。

  今年8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一次网上征集意见时,不少网友提出:“非淋菌性尿道炎易于治愈且不一定通过性途径传播;艾滋病患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的规定与现行政策冲突。”对此,人事部组织的论证专家建议,取消“艾滋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的表述,继续保留艾滋病患者不能报考公务员的规定,并在本月再次将修改后的条例进行第二次网上征求意见。

  然而,这样的表述仍然存在道德上的难题。“我国目前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检测,实行的是自愿原则。”江苏省疾病防治中心皮肤病研究所的管主任介绍说,“虽然只要一天的时间就能查出被检测者是否是感染者,但如果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是艾滋病患者考上了公务员,也不能通过一般方法看出来。”这种担忧同样存在于相关的专家中,江苏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原主任杨猛昨天介绍说,目前江苏省的公务员考试体检内容中,根本没有对性病的相关检测,更别说艾滋病了。原因同样是它涉及的是个人的最隐私的部分。

  除此之外,昨天一位人事部门的官员也提出了他的一些担忧:“艾滋病毒携带者通常5至7年后才有可能会进入发病期。这对招考单位来说有点不公平。它可比乙肝更厉害啊!”

  又讯(记者黄益)昨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由副省长亲自挂帅,28个政府职能部门参加,成立专门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

  该委员会主任为副省长王湛,副主任是省政府副秘书长朱步楼和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谭跃等28个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为该委员会成员。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黄祖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名词解释

  艾滋病患者指感染上艾滋病毒时间较长 通常为5至7年,但时间不定 ,已经进入发病期的人员。目前我国艾滋病患者约有8万。

  艾滋病毒携带者指已经感染上艾滋病毒,但还未进入发病期,没出现机会性感染症状的人员。他们中的一部分可能很长时间内都不会发病,或通过药物干预推迟发病。目前我国艾滋病毒携带者约有76万。 (作者:刘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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