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11:59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武汉市委市政府18日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见》,并从即日起执行。 文件的几个部分分别是:鼓励措施。对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年龄较大的公务员,符合退休条件并愿意提前退休者,将根据提前退休时间增加1档至3档的工资;对已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自愿辞职领办、创办、租赁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到非公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淘汰制度。对试用期不合格、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竞岗落岗者等,将进行淘汰;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辞退;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辞退。 惩戒机制。实行公务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