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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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22:51 新民晚报 | ||||||||
听说过“试婚”,如今又听到新说法“试验离婚”。创新年头嘛,总会冒出新鲜说法的。 可是此番,新鲜说法来自充满善意的法庭。张家口市阳原县人民法院城镇法庭从今年9月份起推出“试验离婚”制度。
本人低头一想,法律是严肃的,法院随意推出法律新说法,严肃乎?概念准确乎?中国婚姻法,只有结婚、离婚两种,哪有第三条通道——“试验离婚”? 所谓的“试验离婚”制度,就是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暂不离婚,法庭要求双方把离婚的念头,搁一搁,进入“分居的缓冲地带”,通过一段时间的理性思考,双方再决定是否离婚。这也许能让一部分感情破裂的夫妇重归于好。可是这种做法有啥稀奇?以前不也是这么做的吗?其实,闹矛盾的夫妻,可能早就分居了,也用不着法院再来个“分居建议”,再来个什么试验。 莫非如今法院也在有意制造新闻亮点?可法院最好别标新立异,法律新名词是可以随便生造的吗?法院代表的是法律,岂能轻言“试验”两字。如果法院热心于让夫妻双方“试验”离婚的话,无形中给人的感觉是,法律赞同婚姻可以轻松做试验。说不定,有些前卫人士还以为眼下正流行“试验离婚”,也去闹着玩玩。汪一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