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连续三年盈利必须加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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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03:23 都市快报 | ||||||||
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指导意见》,将通过减少工效挂钩限制、扩大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数量等措施,促进企业提高在职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对于实现盈利且盈利连续3年增长却不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规定要依据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参照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尽快提高职工工资。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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