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杀妻 梅宇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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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04: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中级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执法人员杀妻案”于前日在该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梅宇因犯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严重,一审被判处死刑。而梅宇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将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梅宇与汪某在1998年结婚,2004年2月以来,梅妻汪某怀疑梅与单位女同事李玉(化名)关系暧昧,夫妻关系遂开始恶化。6月10日下午,汪某与梅宇在家中再次
6月13日凌晨1时许,梅宇逃离现场。在逃亡途中,梅曾致电李玉,自称已将妻子杀死。两天后,梅宇在云南大理归案。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