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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杀妻 梅宇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04: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中级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执法人员杀妻案”于前日在该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梅宇因犯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严重,一审被判处死刑。而梅宇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将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梅宇与汪某在1998年结婚,2004年2月以来,梅妻汪某怀疑梅与单位女同事李玉(化名)关系暧昧,夫妻关系遂开始恶化。6月10日下午,汪某与梅宇在家中再次
为此发生争吵。这期间汪某给李玉打完电话后,称其要前往梅宇的工作单位找领导,梅宇遂准备杀死妻子。次日,梅宇向单位请了假,然后到银行提取了存款,并购买了外出的火车票。6月12日晚10时许,梅宇与妻子汪某回到家中,事先他已将家中座机电话线拔掉。汪某坐在小客厅中沙发上与梅宇再次发生争吵,梅宇先用双手掐住妻子颈部,后剪下妻子小灵通的套绳,用该套绳继续勒妻子颈部,致妻子因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梅将妻子的尸体移至卧室内双人床上。

  6月13日凌晨1时许,梅宇逃离现场。在逃亡途中,梅曾致电李玉,自称已将妻子杀死。两天后,梅宇在云南大理归案。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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