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污染“欠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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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05:4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罗青(湖南公务员) 造成环境污染“欠账”的原因众多,而人为因素是最主要的。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注重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和法制观,要了金山银山,
“法不善行等于无法”,减轻环境污染“欠账”,必须用法治来遏制“人祸”。江苏高邮某化学助剂厂环保负责人乔某,明知违法排污却不制止,还指挥工人用水泵将污水排入河中,导致高邮河、邵伯湖水体大面积污染,鱼虾等水产品大量死亡。乔某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逮捕,成为江苏首例以污染罪被逮捕的事故责任人。治污用重典,依法严惩违法者,使污染环境“吃官司”,不愧是“杀手锏”,若辅以对问责制,则更有威慑力。 规避环境污染“欠账”的有效途径,是走上循环经济的发展轨道。过去,解决环境问题主要靠末端治理,就是使污染物进行形式转化,如废气治理产生废水、废水治理产生污泥等,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污染。这种治理方式投资大、费用高,建设周期长,经济效益低。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生态经济,它组织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大大提高能源利用率,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我国能源利用率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400万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一个百分点,每年就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排放;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若提高20个百分点,每年就可以减少排放近4000万吨。在发展循环经济实践中,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污染排放最小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一定能最终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