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明确两岸婚姻公证书海基会负责验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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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4:0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台北消息:台当局日前表示,大陆配偶来台,其结婚公证书须经海基会验证后,才能办理来台团聚。大陆配偶只要拿着大陆的文件到海基会服务柜台,先抽取号码牌,等候叫号,再拿着海基会的缴费通知单,每一件文书验证收取200元,每加发一份验证证明,再加收100元。 申请验证时,如果大陆已来公证书副本,而且符合发证要件,可以马上办作业,在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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