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12天倒赔1万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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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4:31 深圳晚报 | ||||||||
上班12天倒赔1万多 货车司机就职异地注册公司遭遇“难题”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货柜车司机陈勇上班12天分文未取,辞工时反而倒赔1万多元!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区劳动局在全市8个咨询点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
陈勇投诉时称,2004年5月19日,他经南山职业介绍中心到潮安县第二运输公司应聘牵引车司机,当时缴纳了1万元的风险金,并于2004年6月7日正式上班。陈勇接车上班的第二天,上路被交警查出尾气超标,潮安县第二运输公司不仅拒付罚款处理此事,反而以此为由,称陈勇“把车开坏了”要他修发动机。陈勇忍无可忍在6月20日提出辞工,老板不仅未付工资,而且扣下了他1万元的风险金。 陈勇辞工后,首先找到南山区劳动局投诉,但由于潮安县第二运输公司的注册地不在深圳,南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被诉主体属异地管辖,非本委管辖范围”为由,没有受理陈勇的仲裁申请。陈勇随后找到南山区工商局投诉,工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发现潮安县第二运输公司的办公场地内挂有一家名为“华丽联(音译)”公司的执照,注册地在深圳,但该公司老板李松藩称和潮安县第二运输公司没有任何瓜葛。投诉无门的陈勇万般无奈,昨日只好走上街头,再次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投诉。 面对这一难题,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力争取与潮安县当地劳动部门取得联系,希望多方协调解决此事。 作者:本报记者陈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