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多名”难倒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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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8:03 新民晚报 | ||||||||
许多医师、药师时时留意,还是赶不上药品生产厂家“造名”的速度,“药品命名规范”出台很有必要——“一药多名”难倒医生 你相信吗,下面一长串药名,指的竟是同一种药品:伊贝特、德明、艾司莫、异乐定、艾狄莫尼、依母多、欣康、晋新泰、莫诺美地、臣功再佳、力唯、山苏、舒必莱特、丹佐、依索曼、丽珠欣乐、千新、诺可达、格芬达、鲁南欣康……
“这些其实都是一个药——单硝酸异山梨酯,一种治疗心绞痛的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药剂科负责人指出,现在“一药多名”的现象,已令病人、医师、药师无所适从,甚至造成用药差错。 这位负责人介绍,他们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医师问病人是否用过某某药物(通用名),病人回答“没有”,实际上却天天在用(药品标识为商品名),只不过是病人自己不知而已;相反,医师有时尝试给病人“换种药治疗”,其实可能与病人已用的是同一种药。 据统计,眼下常用的药物大约是1000种左右,但相对应的商品名、别名竟多达万余种。许多医师、药师不得不用大量时间留意日益变化的药品新名称。“即便这样,还是赶不上药品生产厂家‘造名’的速度。不要说病人,就是我们医师,现在要想掌握本专业范围内常用药物40%药品的各种名称都相当困难,更别说非常用药物和其他专业的药物。” “一药多名”除了可能造成处方差错外,还可能伤及病人“荷包”。受利益的驱使,有时医生处方上写的是药品通用名,但药房卖给病人的却是同品种中价格最贵的药品。同时,由于病人和医生没弄清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的对应关系,很容易造成药品的重用、误用,引发药源性疾病。 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委托国家药典委员会对药品的命名规则进行调研,具体的规则正在制定之中,近期有望出台。今后新药审批时,要求厂家在使用商品名时,必须以相应的字体比例突出药品的通用名,即通用名字体的占位面积是商品名的两倍,改变目前商品名占位大、通用名占位小的现象。中国医药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