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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障民工的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20:2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人们都知道在拆迁过程中,房主的安置、工程的承包等事都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拆迁工程的实施者民工的安全却经常被相关管理部门忽略。

  他们都只有20出头

  南郊,某村一拆迁工地,5天内已有数名民工重伤住院。

  在一家医院的监护室,记者见到了旬阳民工南氏兄弟。他们的哥哥告诉记者,他们兄弟4人从工头杨怀欣处花1000元买了一栋民房的拆除权。11月14日下午,在拆一处承重墙时,墙体突然倒塌,两人被墙砸伤。南氏兄弟当即给杨怀欣打电话,对方一听是出了事故就挂断了电话,此后就不知去向。

  南氏兄弟借钱把伤者送到了医院。医生诊断一人尿道断裂盆骨骨折,一人腰椎骨折,伤者出院后劳动能力将基本丧失。而伤者的医疗费至今无着落。

  无独有偶,医生对记者说,在隔壁的监护室里还住着一个在同一工地拆房时受伤的民工。

  民工小朱是镇安县人,他是在9日因为拆民房时楼板断裂,从楼上摔下后大腿骨骨折的。小朱告诉记者,他的包工头张小泉把他送到医院后便不见了踪迹,本该实施的手术因没钱而一拖再拖。医生说,如不尽早手术可能有截肢的危险。

  10日,小朱的工友曾找到负责该工程的太乙路道桥拆迁指挥部。指挥部安全组找来了负责工程的承包商梁利平,询问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只有找到张小泉才能解决问题。而当工友11日再次来到拆迁指挥部时,却遭到身份不明人员的殴打。

  安全隐患重重

  记者3次在工作时间来到拆迁指挥部,均未找到安全组、动迁组以及办公室的相关人员。一名不知身份的人说,此次拆迁施工由指挥部承包给了施工单位,按照和包工头签订的合同,民工安全等问题完全由包工头负责,出现事故民工应向包工头索赔,指挥部并无责任。至于工程进行时民工应有的防护措施也应由包工头负责。

  在这个工地上记者看到,很多民工甚至没有安全帽这样的基本防护措施,而且其中多数就住在正在拆除的民房内。另外,这些民工几乎无人与雇主签订合同。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综合处的许处长告诉记者,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发给工人必要的防护用品,并且应按规定设置防护网等安全设施,按照《工伤法》规定还须为工人购买保险。如果出现施工意外,施工单位应负责工人的医疗及补偿。而像此次受伤的民工是在给施工单位再次转包的工头干活,如果这些工头没有工程施工资质的话,原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许处长还提醒民工,施工前一定要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这样民工的权益才能有所保障。见习记者莫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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