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民警越狱峨眉监狱四名罪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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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1:36 石狮日报 | ||||||||
近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峨眉监狱“9·4”暴动越狱案进行一审判决。以犯暴动越狱罪,判处汤泽兵、陈清、钟军、郑家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抢劫罪,判处4被告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加上4被告各自未执行完的余刑和罚金,决定对4罪犯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罚金8000元、3000元、4000元和7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汤泽兵、陈清、钟军、郑家川4人因犯罪先后被投入峨眉监狱服刑,
当日凌晨2时20分,狱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王开贵因抢救无效死亡。同日上午6时许,汤泽兵、陈清、钟军、郑家川逃至成昆铁路杨漩火车站附近,被追捕民警和刑警发现并抓获归案。(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