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户遇难慈善协会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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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2:23 新京报 | ||||||||
救助款一般不低于2万元,在京工作、生活的外地人也可申请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 低保特困户如因天灾人祸而致生活困窘,不管是北京人还是外地人,均可向北京市慈善协会申请救助。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慈善协会第二届二次理事会上获悉,依据北京市慈善
据悉,北京市慈善协会针对低保特困人员因天灾、危重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者,设立了“对特殊困难家庭实施救助”项目。截至目前,共有14户家庭获得了32.77万元救助。 救助对象范围:1.享受北京市城乡低保待遇居民,因患危重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者,因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难以支付子女上学费用者,经政府、单位、亲属救助后,仍有困难者。 2.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北京市低保标准,但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北京居民,或居住、工作、生活在北京的外地人,遇突发事件造成特别困难者。 申请救助程序: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慈善协会区县办事处提交书面救助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常住北京的外地人则通过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向所属地市慈善协会区县办事处提交。 有关证明包括:北京市城乡最低保障金领取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重大疾病求助者还须持医疗部门诊断书、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单位或所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认可证明。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