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引爆汽车 车主倒赔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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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4:0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牟伦祥)两个小孩玩耍爆竹,其中一人将鞭炮丢进汽车油箱燃放,引爆汽车,炸死一人。近日,万州区法院一审判决:除了汽车车主赔偿7万元外,邀约伙伴玩耍爆竹的6岁儿童谭波(化名)的监护人,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17日上午,谭波用零花钱买来擦炮(一种爆竹),邀约6岁真真一起去玩。两名小孩来到万州民欣小区一吊车旁玩耍。见吊车油箱无盖,其中一名小孩点
事发后,吊车所在单位某公司借了2.3万元支付医药费。真真死后,再行索赔时,这家公司却以吊车所停位置无过错为由拒赔。而邀约真真一起玩耍的谭波,其父母称点燃擦炮丢进油箱的,不是谭波,因此也不应当赔偿。 后经法院审理认定,吊车所属公司未尽管理责任,把没有加盖油箱的吊车停在居民小区,导致年幼无知的儿童引爆吊车,并造成人员伤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谭波无民事行为能力,其父母负有监护义务,并由于监护不力,致使谭波买擦炮后邀约真真一同玩耍,导致真真死亡,应承担次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