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打击地下保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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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4:26 重庆晚报 | ||||||||
11月11日,中国保监会再出铁律,发布《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打击地下保单。这是今年保监会第三次对地下保单进行整肃。 地下保单通常是指设立于香港、澳门的保险机构签发的承保内地公民人寿保险的保单。保监会指出:境外保单有相当的风险。内地投保人也很难鉴别所收保单和保费收据的真伪。从法律关系上看,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发生保险事故后索赔时,保险公司可能会
据了解,地下保单屡禁不止在于,其预定收益利率要远远高于内地保单2.25%的平均水平。关键是境外保险机构地下保险的进入,导致我国人寿保险资源外流,手续费、佣金及其他顾问咨询费用被直接支付到境外,给境内保险公司带来严重冲击。 中国经营报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