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不能开网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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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6: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郁蒙)记者昨日获悉,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吧规模化连锁化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网吧必须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即公司企业形式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公司形式,不允许个体经营。全省原已注册个体经营的,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改组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条件的,文化、工商、公安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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