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官司有望“两裁终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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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7:13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汤静)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仲裁委获悉,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劳动仲裁机构效能建设会上,对现行的仲裁体制进行了探讨。该人士介绍,劳动官司有望改变现行的制度,实现“两裁终局”。 该人士介绍,“两裁终局”就是在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欠薪等绝大部分事实清楚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先向辖区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
市仲裁委相关人士介绍,现行的是“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在申请法院审理之前必须经过争议仲裁。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一般在2个月内结案,案情复杂还可延长1个月。而法院审理一审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结案,经过院长批准还可以延长6个月。而二审案件一般在3个月内结案,经过院长批准则可以延长3个月。经过上级批准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走完全部程序,不延期的最长可达11个月。全部延期最长可达30个月。劳动争议和诉讼过程太长往往会严重影响到当事人的正常生活。而对于拖欠工资、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案件,太长的争议诉讼期对当事人的影响更加严重。而如果推行“两裁终局”将能有效缩短时间。(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