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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空:法医郑先平和“警察自救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7:51 法制日报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民警杨钢林在抓捕歹徒时英勇牺牲了,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女局长任长霞在车祸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仅去年一年,我国就有476名警察牺牲,然而如果民警们懂得自救理论、学会了自救技术,他们中的一些人就不一定会失去生命,这是发自浙江省上虞市公安局一名普通法医的内心感慨,他就是郑先平,一位从法医的眼光研究警察自救理论的痴迷者———法医郑先平和“警察自救术”本报记者余东明本报实习生 郑锐 本报通讯员 马百根 金晓玉

  在近段时间如火如荼的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中,一套有关“警察自救”方面的理论让很多公安民警的眼前一亮,这一理论同时被列为浙江省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之一。于是,该理论的提出者———浙江省上虞市公安局法医、浙江省政法系统十佳公安民警郑先平开始被人们所关注,他丰富的法医鉴定经验和其从警二十多年颇具传奇色彩的经历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何谓警察自救

  何谓自救?郑先平解释道:“警察自救术是指在现场没有医疗设备,没有专业医疗救护人员的情况下,受伤警员所采取的一些能保住生命、减轻伤残程度、缩短治疗时间的一些技巧和方法。”

  “当然,我所说的警察自救不仅仅是指自己救自己,还包括警察之间在紧急情况下的互救,执行任务中对受伤群众和受伤犯罪嫌疑人的紧急施救。”说话间,郑先平拿出一份目录和初稿,“我准备把这些方法和基本理论写成一本书,书名就叫《警事救护与自救》。”

  “那么,警察自救理论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记者问。

  “我把警察自救理论分成九部分,也就是九类常用的基本方法:一是在损伤超过难以独立完成自救时,如何向外界求助;二是为避免再次受到伤害,如何尽快让自己撤离危险场所;三是在自体组织器官撕裂分离或扭曲旋转时,如何让组织器官复位;四是如何对开放性伤口包扎;五是如何区分内出血和外出血,并且及时进行止血;六是在骨折时,如何就地取材进行固定;七是在出血超量时,如何完成自体供血;八是在受伤后,如何进行精神自慰,调整精神状态,增强自身与伤势抗争的意志力;九是如何短时间内保护离体的组织器官。”

  郑先平进一步解释说:“警员在受伤后,千万不能紧张和慌乱,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得怎么救自己,这九类方法就是这个时候警员可以直接运用的法宝,甚至是挽救自己生命的灵丹妙药。”

  “在我国,以前一直没有系统的警察自救理论吗?”记者问道。

  “没有。仅仅有一些零碎的内容隐含在其他一些课程中,也一直没有引起警员和有关部门的重视。”郑先平说。

  “那么警察自救理论你又是如何总结出来的呢?”

  郑先平接着记者的疑问回答说:“你们知道我是一名法医,警察自救知识研究只是我的业余爱好,我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注意一些自然现象,然后将它们也运用到了救护伤势中来,屡试不爽。在当法医以前,我曾经是一名外科医生,这几年我自己也不断地学习,研习了一些专业理论著作,加上原来就学过、试过的方法,活学活用后,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渐渐也就成了一门学问。”

  郑先平补充说:“你们千万不要认为这些警察自救术有多么深奥难学,其实它们都很‘土’,这些方法往往取材方便,学起来也很简单,但你学了以后就会发现这些方法很巧妙,很管用。它们的意义也非同一般。”

  警察自救的现实意义

  警察被誉为人民的保护神,而事实上随着社会治安形式的日趋复杂,警察职业成了高危职业。据了解,建国以来我国已有八千余名警察牺牲,十几万人负伤,我国去年就有476名警察牺牲,6074名警察负伤。

  郑先平说:“我们的警察伤亡这么大,这个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在我接触到的民警中,对于警察自救这一课题,有50%的警员处于无意识状态,还有50%的则根本不懂得如何自救。于是我想是不是能总结出适合我们警察的一套自救技术,也就是说,在没有医疗设备,缺乏医学知识的前提下,受伤警员如何尽量多地掌握一些自救知识,及时实施自救,缩短治疗时间,从而减少警员的伤亡数据。”

  去年3月22日清晨,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民警杨钢林在追捕歹徒时,被歹徒刺中右腿股动脉,壮烈牺牲。郑先平说:“我在了解杨钢林同志受伤牺牲的情况后,感到十分可惜,当时杨钢林是被歹徒用利器从大腿外侧刺穿整条大腿,造成大量出血而牺牲的。像大腿主动脉的出血,一般止血是比较难的,但是当时杨钢林如果具备一定的自救知识就可能实现自救。他只要找一根木棒或树枝将其穿过自己内裤,然后不停地转圈,这样就可勒紧大腿,从而达到止血的目的。杨钢林这位好警察也许就不会离我们而去。”

  “民警从事的是高危职业,想要在工作中彻底避免伤亡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是想避免那些无畏的牺牲。”

  说起普及警察自救知识的意义,郑先平甚为自豪地说,“它的现实意义归结起来有四点:一是减少警员伤亡;二是减轻警事活动的成本;三是提升警员战斗力;四是可以及时救护老百姓。国家现在培养一个好民警不容易,得花巨大的财力和物力,警员的伤亡就会大大地提高警事活动的成本,对于国家、社会、家庭来说,警员牺牲将带来莫大的伤害,带来一系列社会不良反应,如果警察自救术能及时有效地挽救民警的生命的话,那么在警事成本降低的同时,更减轻了对社会、对家庭的伤痛。另外,民警还可以利用自救术及时救活受伤的犯罪嫌疑人,获取有效的侦破线索,避免走弯路,这也是节约警事成本的有效途径。民警通过自救知识挽救了自己或战友的生命,通过宣传,将大大地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的战斗力。”

  记者了解到,正是具备了如此重大的现实意义,郑先平讲课稿已经被复制了三千余份,当地公安机关将它列为大练兵的一门必学课程。同时,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浙江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已将该内容列入学生考试内容。

  郑先平带着他的警察自救方法先后给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浙江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以及邻近的各公安局的学生、警察们讲课三十余场,并在课堂上一遍又一遍地演示着具体细致的警察自救术。

  如何实施警察自救

  “我曾3次因公负伤,其中2次危及生命,这两次都是依靠自救技术,逃离了‘鬼门关’。”郑先平撩开衬衫,记者看到了在他的左上胸留着一道十几厘米长的伤痕。

  他告诉记者:“1991年7月22日晚上,我们奉命伏击104国道车匪路霸。次日凌晨,我在追击犯罪嫌疑人时,被犯罪嫌疑人一刀戳中左上胸,致使两根肋骨断掉、肺部穿透、动脉大出血。那时,我自己赶紧脱下背心,缠住右手,然后伸进胸腔,捏住动脉止血。在救护车上,为保证头部供血,我又采取了头低脚高的自体供血措施,就这样我赢得了宝贵的抢救时间。在医院的全力救治下,我最终脱离了危险。”

  说到警察自救,郑先平兴奋了起来。他起身从办公室窗台上拿下一个小塑料袋,从中取出一个乒乓球,在桌上弹了弹。“知道吗?这小东西也能自救。”郑先平笑着说道,“看过美国魔术表演明星大卫的表演吧,他可以随意控制自己的脉搏。其实道理很简单,他是将一个乒乓球放到了自己的腋下,手臂一夹紧,由于上肢动脉被挤压,血液就不流动了,于是脉搏就很微弱了,手臂一松,上肢动脉复原,脉搏又恢复跳动了。”

  郑先平将乒乓球夹到自己的腋下给记者示范了一遍,果然正如他说的,脉搏可以随意地控制了。“正是这一方法,我总结后就将它运用到了警察自救中来了,如果我们警察在执行任务中手臂动脉出血,一夹乒乓球就可以短时间地止血了,为上医院争取时间。”

  “可是一般警察出去执行公务,很少有人会带乒乓球。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呢?”记者问。

  “当然有东西可以替代了,我们只要掌握几个条件,一个是夹到腋下的东西要适中,一般找直径2到3公分的东西就可以,比如山上的桃、梨、苹果甚至地上的石块也可以。第二个条件就是质地要硬,不能太软,否则起不到止血的作用。第三是形态,最好是圆形或者类圆型。只要符合这几个条件就可以拿来用,应该说取材还是方便的。”郑先平说。

  在郑先平提供的《警事救护与自救》一书的初稿中,记者发现有一种名为“自体供血”的自救方法。

  郑先平说:“这种自体供血法是我独创的,其他一些医学专著或文章中还没出现过这一概念。当一个人过量出血时,由于流回心脏的血量减少,脑供血严重不足,就会引起休克甚至死亡。但我发现,一个人虽然过量出血,但体内仍有许多血液留在身体的其它组织器官内,所以只要能将这些分散的血液调回心脏,集中供血,就可以防止休克,以致保住生命。”

  “那么怎么实现自体供血呢?”记者问。

  “具体操作的方法有三种:一是抬高并柔压受伤者四肢,这样血液可应自身重力回流到心脏,再通过柔压将血液挤向心脏,但有损伤的肢体不能用此方法;二是轻压受伤者腹部并勒紧皮带,腹部空腔大,器脏多,采用此法可以增加回心血量;三是将受伤者的头放在低位,使血液自动流向头部。”

  在谈到精神抚慰自救术时,郑先平说:“精神抚慰是很重要的,精神状态的好坏、意志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自救的成功率。因此在受伤后要坚信自己,旁边的同志也要及时鼓励受伤人员,增强其信心。”

  “我总结的自救术一共九类,具体操作的方法却可以很多,其实自救只是一种理念,警员在学习自救的时候,必须牢固树立自救的理念和信念,只有具备了这种信念,他们才会和我一样,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一些细节,更多地开创出各种自救的方法。”

  郑先平其人

  从成为法医的那天起,郑先平他便利用一切时间,潜心钻研法医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医。而在工作学习之余,郑先平也不忘做一个有心人。为了解致伤工具对创口的影响,他逛起了商店、地摊,仔细观察榔头、刀具等可能被用作凶器的器械。有时,市场上出现了新款的榔头、刀具,他就干脆买回家仔细研究。一次,在防疫站工作的朋友向他讲述了蛆虫的生长规律。他受此启发,便利用蛆虫推算不明尸体死亡时间,竟取得了屡试不爽的效果。

  一个进入工作状态的人,他总是善于总结工作得失。郑先平每做完一次检验鉴定,都要作一次认真的总结分析,把感性认识进一步上升到理性认识。而在分析和总结的同时,他也总能捕捉到灵感的火花,进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

  有一次,郑先平在解剖一具死后抛入水塘的尸体时,发现死者呼吸道内存有大量污泥水草。而根据法医学有关理论,人死后不可能出现此种现象。经审讯得知,原来凶手为毁尸灭迹,曾用力推压死者背部,从而形成了人工呼吸效应。郑先平为此撰写了《死后呼吸道内存大量污泥水草》论文,经《法医学》杂志刊发后,引起了法医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和肯定。有关部门在重新出版《法医学理论》时,专门添加了“在一般情况下”6个字,避免了基层法医在类似情况下出现误判。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郑先平在利用现场遗留痕迹物证推断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行为过程、作案工具以及被害人死亡时间等方面均有较深研究。迄今,他已在省级乃至国家级专业杂志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其中,首创的“加温干燥法”已被全国法医界广泛用于推断致伤工具;《死亡时间在继承案件中的作用》还引起了荷兰、德国法医界的关注,后者多次发函希望他能出国讲学。

  尽管郑先平自我保护意识较强,还是避免不了经常性的硫化氢中毒,但即使如此,都没能动摇他继续工作的决心。有一次,他在解剖完一具高度腐败的尸体,次日就出现了肚泄等轻微中毒症状,不得不到医院挂了盐水。刚挂第3瓶时,局里打电话,丁宅乡发生一起命案。郑先平二话没说,拔掉针头,喝下第3瓶盐水,坐上警车直奔现场。当他结束这次检验解剖时,整个人已成虚脱状态

  郑先平除了检验解剖尸体,还要评残评伤。而评残评伤的结果,将决定一方当事人获赔多少,一方当事人将承担何种责任,这在很多人看来,这多少是一种“权力”。郑先平却否认了这种“权力”,而把它视作为人民服务的一种责任。有的当事人在评残评伤的时候,挽亲托眷,让当领导的亲戚、朋友打招呼,希望郑先平给予一定“照顾”;有的当事人干脆以送礼的方式,希望郑先平“网开一面”。但郑先平软硬不吃,他说:“国家有关法律对评残评伤已有详细规定,超越规定就是徇私枉法。您要我照顾可以,我利用休息时间,为您加班加点;我还可以给派出所打电话,为您取证提供方便。”

  郑先平有自己的办事原则,但这不妨碍他对人民群众的同情和关切。他搜集了别人丢弃的十余只凳子,随时给前来评残评伤的当事人休息;他给每个当事人泡上一杯茶,每年仅茶叶就要用上二、三十斤;有的当事人中午没有地方吃饭,他就掏出自己的菜票,请他们到食堂吃一顿便饭。

  “我的法医主张”

  早在采访之前,记者就听他的同事说过:郑法医工作繁忙,又不愿张扬,采访可能会有困难。为了不能让采访计划流产,记者甚至在前往采访的路上就做好了几套采访方案,到了上虞公安局,郑先平碰巧赶去一事故现场办公,于是记者紧追不放,想拍几张郑先平现场办公的照片,然而被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一个闭门羹几乎让记者喘不过气来,采访计划接近流产。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进了郑先平的办公室,然而郑先平被三拨前来要求鉴定的伤残群众围着,采访根本不能进行。忙碌中,郑先平问:“你们采访哪方面的内容,如果宣传个人的就免了?”

  “警察自救理论。”记者早已胸有成竹。

  郑先平认可了,就这样,他婉言将那些急着想鉴定的群众一一请出了办公室,留给记者一个小时的采访时间。

  “法医这个职业具有它的特殊性,也颇具几分神秘色彩,周围的一些人不太能理解这个职业,甚至有些偏见,再则我是个不太爱张扬的人,平时工作实在是忙得不可开交……”对于记者的一些误解,郑先平解释说。

  等采访完警察自救一事后,记者还是顺带着采访了郑先平的工作以及他对法医这一职业的主张。

  “我是个平凡的人,今年46岁,副主任医师,在上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担任法医整整二十余年了。这是一个技术要求很高又很枯燥的职业。”

  记者在郑先平的案头看到了他今年所做鉴定的登记册,在短短的八个月中,他已经完成鉴定777个。“法医行业规定,一名基层法医一年的鉴定总数仅为80-150个,我每年的工作量都是大大超过这一数字的。”郑先平说,“白天实在是没空,警察自救的一些研习工作,我往往都放在晚上”。

  今年正月初一傍晚,104国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使2人当场死亡。想到当天是正月初一,处理事故的民警本想让郑先平第二天再去鉴定,不料郑先平二话没说,立时就出发了。

  “法医鉴定,时间最为宝贵,时间的耽搁可能会给后面的工作带来巨大的难度,这也是我们职业的要求。”郑先平淡淡地说。

  1999年,上虞发生一起罕见的凶杀案,犯罪嫌疑人朱某奸杀了自己的小姨子,然而DNA鉴定结果死者体内精液并非朱某遗留。当时,从局领导及至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案子错了。

  “根据我多年的鉴定经验和现场的勘察,我认为凶手就是朱某,当时我的压力确实很大,但作为法医必须实事求是,我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会放过一个罪犯。任何因素都不能改变我认为正确的鉴定结论。”郑先平说。

  事后证明:郑先平的鉴定结论完全正确,狡猾的犯罪分子竟用别人用过的避孕套,刻意制造了非己杀的假象。这个案例遂成为法医界经典的案例。

  “你在二十余年的法医生涯中,先后解剖尸体5100具,评伤评残9000多次,检验物证2000余件,有没有出现误鉴和错鉴的情况,你是如何防止自己尽量不出错误的呢?”记者问。

  郑先平说:“我做的鉴定迄今为止,还没有出现误鉴和错鉴的情况,或者当事人要求重新复评的情况。我认为,权力如果失去制约就可能犯错误,技术失去制约,也同样容易犯错误,在我20年前当上一名法医后,我时刻提醒自己可能要犯错误了,于是我就不会马虎,才会非常认真去做每一个鉴定。”

  在郑先平的同事当中,记者了解到郑先平是一个酷爱学习,善于观察的人。他的许多鉴定方法都被同行广泛引用。

  “做人要常知足,做事要不知足,做学问要知不足。我如果不学习,就不会有进步,我如果不善于观察,就不会有今天的警察自救理论。”郑先平这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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