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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都要单独建社区党组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8:38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意见》包括7个方面: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
性和紧迫性;正确把握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意见》还明确指出,街道、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还强调了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采取“支部建在楼上”等方式联合建立党组织。

  (《意见》全文见本报网站http://www.jfdail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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