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拟修正"公投法" 已完成修正案的审查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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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9:22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1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前日在一场造势晚会中表示,如“立委”选举泛绿过半,将要立即推动“公投法”修法。而台湾“行政院”则配合陈水扁的行动,已于日前完成“公投法”修正案的审查程序,预计将在12月初经“行政院会”通过后,赶在“立委”选举前送“立院”审议。 据悉,“行政院”政务委员许志雄日前两度邀请包括“内政部”、“法务部”、“中
台“行政院”在新版的“公投法”修正案中特别删除投票人数须达有投票权人1/2以上的“投票率门槛”规定,并将“公投”通过门槛降低为,“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投票权人总数25%以上”,即为通过,让“公投”过关的难度大幅降低。 对“领土变更的重大宪政公投案”,“行政院”维持原条文。 此外,新版修正案将“公投”提案人数门槛降低为现行规定的1/10(约8000人)。至于“公投”连署成案门槛,则由现行法规定应达提案时最近一次“大选”选举人总数5%(约80万人)以上,降为2%(约30余万人)以上。 但“修宪”议题的创制,需要较多人的支持才能成案,仍采取5%(约80万人)以上之门槛。至于遭到在野党批判的“公投法”第17条“防御性公投条款”,“行政院”新版修正则予以维持,授予“总统”在“国家安全”遭受威胁,引致“国家主权”有改变之虞时,发动“公投”的权力。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