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 :到企业检查要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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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9:46 扬子晚报 | ||||||||
高邮电 高邮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出台新规:全市各执法部门到工业企业进行检查的,一律要到高邮市纪委、监察局实行备案登记。此举旨在进一步营造适应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保护和促进该市列统企业、重点企业快速成长、做大做强。 高邮市纪监部门规定,对确实需要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检查或抽查的,必须事先到纪监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凭签发的《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备案登记表》方可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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