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环保官员失职酿大祸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0:31 新华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以来立案侦查了一批大案要案并公布部分案件 今年5月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根据线索,全国检察机关迅速立案侦查了一批包括沱江特大污染事故和四川南充病死猪肉案在内的大案要案,并将其中一批查办的案件予以公布。 沱江特大污染事故 沱江特大污染事故发生后,省检察机关迅速对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人员展开调查。4月28日,成都市检察院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分别对青白江区环保局副局长宋世英、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张明立案侦查。6月30日,青白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对区环保局环境监理所所长张山立案侦查。 经查,宋世英、张明在接到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关于污水中污染物质严重超标的报告后,对监测、监理结果以及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不闻不问,违反有关规定,既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又不及时向上级报告。张山在接受对有关排污企业进行检查的任务后,违反有关规定,没有及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由于宋世英、张明、张山的失职行为,贻误了事故处置时机,导致沱江流域发生严重水污染事故,并造成2.19亿元重大财产损失。 4月下旬至5月初,由于仁寿县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偷排和超标排放造纸废水,沱江再次受到严重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9万余元。仁寿县检察院于6月1日和11日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分别对仁寿县环保局驻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监督员刘巍、仁寿县环保局副局长黄定贵和县环保局环境监测大队大队长左尚松立案侦查。 南充病死猪肉案 媒体曝光了南充市高坪区东观冷冻厂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事件后,省检察机关立即对案件背后涉及的渎职犯罪展开调查。4月9日,高坪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对南充市高坪区畜牧局原副局长陈博、牧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田金太、牧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孙和民、高坪区畜牧局东观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刘林、原副站长唐建国和畜牧执法中队原中队长谭文高等6人立案侦查,并于4月12日依法提起公诉。 7月7日南充市高坪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博、田金太、孙和民在执法活动中,明知李春林、秦帮强等人(已另案处理)在租用的高坪区东观冷冻厂内加工病死猪肉却置之不理,且在一次执法活动中于该厂内查获死因不明的病死猪,在违规收取费用后,对此事不加查处,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被告人刘林、唐建国和谭文高违法收取李春林、秦帮强等人年包干检疫费后,对他们在高坪区东观冷冻厂内违法经营活动不进行检疫,并多次接受吃请和收受礼金,且授意有关执法人员对李春林、秦帮强等人的违法行为不查处,致使李春林、秦帮强等人多次将生产、加工的病死猪肉销往全国10余省市和地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分别判处田金太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陈博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孙和民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唐建国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谭文高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刘林由于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大,且认罪态度不好,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责任编辑:宗爱强)(来源:华西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