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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不能任由“语言暴力”泛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4:39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1月22日电题:不能任由“语言暴力”泛滥

  新华社记者慎海雄

  最近,江苏一名17岁的中学生因不堪老师在课堂上当众羞辱,写完遗书后结束了自己的花季生命;河南一名13岁的女孩因为从一家超市拿了价值1.8元的文具袋,被超市员工长时
间滞留时恶语威吓,导致精神分裂。这两起事件,都反映出了“语言暴力”的杀伤力。

  常言道:“良言入耳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语言暴力”这把软刀子,一方面会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伤害乃至更严重的后果,另一方面也暴露了那些施行“语言暴力”者自身素质的低下。要知道,恶语伤人不仅是个道德问题,“骂死人”同样也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对未成年人,采取当众辱骂等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实质伤害的,就明显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遗憾的是,近年来发生的学生因老师谩骂而自杀的事件中,都没有看到违法老师被追究法律责任。在群众法制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这种现象是令人费解的。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日前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语言伤害”“同伴暴力”“运动伤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三大校园伤害问题。81.45%的被访小学生认为,“语言伤害”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语言暴力”不仅仅发生在校园,在一些政府“窗口”单位,特别是涉及行政执法的公检法、工商财税等部门的某些人员那里,虽然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已大大减少,但出口成“脏”,动辄威胁、辱骂当事人的事情还是屡见不鲜。这类“语言暴力”不仅对被施暴者造成了伤害,也影响教学、执法等效果,甚至酿成人间悲剧。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陆续推出了各种形式的“行业忌语”,如医生忌语、法官忌语、从警忌语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语言暴力”的发生。但目前各地针对教师的“行业忌语”却闻之甚少,而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的一言一行又恰恰是最需要严肃对待的。应当把“教师忌语”列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尽快予以推行。同时,“行业忌语”还要防止说一套做一套。既然出台了“忌语”,就必须有人监督执行,对违规者进行必要的处罚。千万不要让“忌语”成为一纸空文,甚至沦为满纸骂人话的“教科书”。(完)(责任编辑:周庚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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