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未来两月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将继续回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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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5:49 浙江在线 | ||||||||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韩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的分析认为,随着中央确定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进一步落实,经济生活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将逐步减弱或者得到抑制,加上粮食丰收对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的重要作用,预计11、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继续回落。 发改委的数据显示,10月份,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3%,比9月份回落
发改委的分析认为,10月份价格总水平涨幅回落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是去年涨价的滞后影响逐步减弱,在10月份价格总水平涨幅中,去年涨价的滞后影响约为1.6个百分点,比9月份缩小1个百分点。 其次是食品价格有所下降。由于粮食丰收、生猪和鸡蛋供应量增加,以及国庆节后副食品需求减少,食品类价格比9月份下降0.5%。其中,粮食、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鲜菜和蛋的价格分别下降0.1%、0.1%、1.7%、4.8%和5.1%。 再次,工业消费品价格继续稳中有降。受市场竞争激烈影响,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价格继续下降,分别比9月份下降0.1%和0.2%。 此外,发改委的数据显示,受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大幅度上涨和国庆黄金周旅游休闲消费增加影响,10月份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较多,旅游外出价格有一定程度上涨。一些地方还上调了医疗服务、管道煤气、自来水和房租等价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