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允许个人经营森林公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1:44 新京报 | ||||||||
只要有能力,不论城乡居民或干部职工都可参与林业开发 新华社昆明11月22日电(记者吴晓松) 云南省昆明市近日出台加快林业发展的政策,其中明确规定:鼓励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放宽林业投资主体,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凡有能力的,不论农户、城镇居
政策规定,逐步将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实行分类管理。前者纳入公益事业单位,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由同级政府承担,后者推行企业化管理,在保护生态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森林公园可经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实行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采取拍卖、招投标等方式,将经营权出让给企业、组织或个人。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