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健全城乡低保救助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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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4:2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钟蓓)日前,市政府下发了《成都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村低保的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等。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衔接,救助制度配套完善,救助体系功能健全。
农村低保的保障对象:凡我市农村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属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料费用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区(市)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区(市)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