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撞死学生 开车的县委副书记被罢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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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4:41 都市快报 | ||||||||
11月2日晚上10点10分左右,江苏涟水县郑梁梅中学高三学生肖轼(化名)已上完晚自习,和朋友李恒推着自行车走在回家的路上。只要再走几十米,就可以拐向通往村子的小路了。这时,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从身后将他撞飞了至少十几米———肖轼当场死亡。 撞飞学生十多米
15分钟后才返回 引人注意的是,撞死肖轼的车是涟水县委的“苏HN0011”号公车,驾驶该公车的人正是涟水县委副书记侯继海,而他撞人后并没有停车。涟水县委日前证实,侯当时“私驾公车”是要去淮安市给父亲祝寿。11月17日,侯继海被淮安市委正式免职。 据李恒介绍,肖轼被撞飞后,他用最大的嗓门一遍遍喊“停车”,但肇事车没有停下。 多位有多年开车经验的轿车司机都认为,车把人撞飞十多米,驾驶员一般情况下不会察觉不到。一位熟悉交通法规的南京市交警也持同样的看法,他并且认为,如明知撞人还不停车,属逃逸行为,有故意破坏现场之嫌。 根据多位目击者和肖轼朋友李恒的回忆,肇事车撞人后离开现场,至少在15分钟以后才返回。 事发当天陪客吃饭 县委称喝的是水 据透露,11月2日事发当天,是侯继海父亲70岁大寿,但一个浙江客商来涟水了解招商引资政策,侯继海一直陪着这位客商。当晚,他陪客商吃了晚饭,人们由此传言他喝了酒,是酒后驾车, “但这是一个误解。”县委干部季军说,“在仪式上,他的确喝了几杯,但其实秘书已吩咐服务员,侯继海酒杯中倒的是水。所以他当天其实没有喝酒。”晚饭后,由于侯的驾驶员姜玉龙有私事,侯也是个体谅下级的人,就自己驾车开往位于淮安市的家。他认为,全程只有30多公里,自己能开。 目前,公安部门尚未公布侯是否酒后驾车肇事。 几天内赔家属40万 县委称免官是第一步 记者在涟水采访时,当地一个普遍的说法是:此事发生后,当事双方进行了“私了”,仅在数天内,死者家属获得40万元人民币赔偿金,家属还被要求不再追究侯的责任。此金额已被县委证实。据称,侯继海现在除了后悔之外,更是“非常内疚”。涟水县委声明,事发当晚,侯主动向县里主要领导作了汇报,也没有推卸责任,能够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 涟水县委还称,“免掉侯的官职仅仅是处理此事件的第一步,至于侯是否有逃逸情节,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还会有进一步的党纪、政纪处分,都有待公安部门对此事作出结论。” (现代快报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