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 近期拟废止7件修改13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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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5:0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11月22日上午,由省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起草的《关于废止〈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等1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正式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标志着我省对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我省地方性
在20件地方法规中,拟废止的7件包括《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地方煤矿管理条例》(试行)、《河南省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办法》、《河南省〈渔业法〉实施办法》、《河南省通信管理条例》、《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拟修改的13件分别是《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河南省开发区条例》、《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②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