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开办幼儿园丈夫强奸六女童(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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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5:25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辽宁葫芦岛一名姓陈的男子,在两年时间里先后对6名女童实施强奸、猥亵,11月16日,陈某被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两项罪名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今年50岁左右的陈某,在葫芦岛新城区居住。为了生活,其妻在新城区开办了一所幼儿园。陈某在妻子开办的幼儿园里干一些活,时间长了就和这些孩子混熟了,但孩子们做梦也没有想到他是个十足的色狼。2002年的一天,陈某看到一名女童十分可爱,就将其骗到卫生间进行亵渎。从2002年至2004年间,他先后对6名女童实施强奸、猥亵行为。今年夏天,一名女童被陈某猥亵后,回到家里闷闷不乐。家长经过了解,从孩子口中获得了这个令人气愤的消息。她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随着案件的明朗,警方立即对陈某进行了抓捕。法院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陈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时代商报》供稿(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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