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医疗救助农村特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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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陕西近日出台《陕西省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对农村特困户进行医疗救助。据了解,陕西省规定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是农村五保户、贫困户,也可是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这项农村医疗救助办法规定,在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政府资助五保户缴纳个人应负担的筹资部分(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全额补助;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农村五保户因病发生的费用由当地政府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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