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与回扣两大弊端应分头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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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6:12 北京青年报 | ||||||||
每当看到查处红包和回扣之类的新闻时,大多数读者都会产生基本相似的矛盾心情:既欣慰,又狐疑。一方面,人们认为大力整治医疗卫生领域的不正之风完全是正确的,但另一方面,又怀疑所谓的“专项行动”能不能收到实效。 在现有医疗体制下,红包的存在有着某种不言而喻的“合理性”。病人通过送红包获得了优质医疗资源和较好的服务,医生则通过收红包弥补了收入差距。虽然红包的社会身份
红包问题是要查,但在结构性问题还不能解决的前提下,查处红包要以理性的方式进行。目前的“专项行动”是把这两个问题“打包”、一揽子治理的,这样的做法类似于眉毛胡子一把抓,不仅混淆了问题的性质,也造成了对职业道德、行业风气、体制矛盾和法治缺席的追问的紊乱。 首先,要把红包和回扣问题区分开来、分头解决。卫生领域的诸种弊端里,当属回扣为害最烈。如果不出所料,在两高即将出台的司法解释里,医疗回扣可能会被定性为商业受贿。一旦有了这个司法解释,法律在卫生领域的软弱形象将大为改观,那些大肆收受药厂回扣的局长、院长和医生,将面临着严厉的法律制裁,而不仅仅是内部追究。即使这个司法解释暂时未能出台,卫生主管机关也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打击回扣问题上。从已经暴露出来的情况看,回扣比红包好查,整治效果也比较明显,抓住一个线索,往往能牵出窝案来。只要卫生主管机关不护短,从医院的账目里找到回扣的端倪,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由于对红包的定性较为困难,在治理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一方面大力进行医德教育,一方面理顺医生的收入结构,避免医务人员迫于经济压力主动索要红包。即使出现了红包问题的投诉,在查办过程中也应以纠正和教育为主,处分和吊销为辅。如果把红包当作回扣一样“严打”,不仅可能挫伤广大医务人员的人格尊严,也会让红包转入“地下”,变成一个无法解开的死结。 作者:蔡方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