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老师需过“五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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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6:1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四川省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后,非师范类专业人员要想取得教师资格,需要通过五关:学历关、能力关、考试关、语言关和体检关。 学历关:申请等级越高学历要求越高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学校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高中毕业。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能力关:通过试讲和面试全面考察能力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和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高校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可不参加测试。 测试的内容包括:教育学基本知识及与教育相关的法律知识;学科知识与技能;教学实践能力;教学素养。 测试通过试讲、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由认定机构提前一周公布题目,考生要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的班级进行试讲,考生要充分展示自己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仪表仪态、板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方面的能力和实现教育目的的能力。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对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学科的申请人,还要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面试和试讲均合格者,才算通过测试。 考试关:原来没有涉及的课程要“补课”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的考试。 有四类人员可免考:通过国家自考已学完师范教育类专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内容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已参加四川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或已通过省上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学业、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在高校已受聘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达到高等师范本科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达到专科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中师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申请评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幼师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 考试每年开展两次,定于4月和10月。申请人到区(市)县自考办报名。 语言关:普通话标准必须要二级乙等以上 申请者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要求相应下降一等。体检关:身高和体重必须要达标 所有申请者都须到指定的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中具备条件的校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为《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申请者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其中规定:肝硬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视为不合格,虽然携带肝炎病原但肝功能正常者不视为不合格,但不能从事烹饪和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体检标准还规定了男女身高体重的底限,男子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女子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体重不低于40公斤。 主检医师在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后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本报记者胡健李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