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简化“绿色通道”办证程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6:41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吴志远、实习生江卉、通讯员江绣屏报道:针对部分农产品运输户反映“绿色通道”办证手续不方便的问题,省交通厅、农业厅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进一步简化“绿色通道”办证程序,方便绿色食品的运输。 两厅重申对于我省运输鲜活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车辆优先通行,实行优惠的政策。要求各收费站开通绿色通道,设置标志牌,有条件的收费站要开辟专用车道。
通知要求,对整车运输本省生产的西瓜、柑橘、梨、桃、活鱼、大宗新鲜蔬菜的本省籍车辆,不再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由收费站工作人员现场判断,按现行收费标准降低一个收费档次(减40%左右)交费通行。 对于整车运输本省生产的“绿色食品”车辆,由于在现场无法判断,需办理相关手续。由“绿色食品”生产厂家凭绿色食品证书、农业部门证明等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省农业厅核定,交通部门直接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运输车辆凭“绿色通道通行证”和企业运销单在通过我省车辆收费站时,按现行收费标准降低一个收费档次交费通行。“绿色通道通行证”由过去的一车一证,一次有效改为一次办证,三个月内有效。 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超载超限等违章行为,记录驾驶员、车辆和违章行为等情况,教育和警告后尽快放行,不得滞留车辆,不得卸载和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