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枪杀亲嫂回国潜逃15年 恶男故意杀人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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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7:1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3日电移民美国吃住都在哥哥家,竟因家庭矛盾对嫂嫂下毒手。信息时报报道,记者昨日从江门市中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对在美国枪杀嫂子后,逃回国内藏匿15年之久的被告人李炳豪故意杀人罪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炳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炳豪,男,1957年4月13日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台山市,汉族,文化程度初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炳豪于1984年以移民身份到美国,住在其兄在美国爱达荷州BOISE市的家中,同住的还有其母亲及其兄的妻子李某某等。随后,李炳豪到其兄经营的“新中国餐馆”工作,一家人共同生活。在美国期间,李炳豪因家族矛盾以及其母亲与其嫂李某某的婆媳关系不和,产生杀害其嫂李某某的恶念。 1988年4月12日(美国时间),李炳豪用其驾照登记购买了一支380毫米口径的沃尔瑟手枪伺机作案。同年6月11日(美国时间早上),李炳豪乘其兄回中国之机,持手枪进入其嫂李某某的睡房,叫醒正在睡觉的李某某,不知大祸临头的李被叫醒后,刚想问李炳豪何事时,李炳豪二话不说对准李某某的头部右侧就是一枪,导致李某某倒在床边地面上死亡,可怜的李某某当时已怀孕7个月。随后。李炳豪用床单将李某某盖住,又将李房间的门锁换掉,并将写好的两张承认杀人的字条从房间门缝塞进房内。 潜逃15年被判坐牢终身 同年6月13日(美国时间),李炳豪将手枪及子弹丢弃后,即从爱达荷州BOISE市乘飞机经三藩市逃回香港(香港时间是1988年6月14日),后经深圳罗湖入境中国,一藏就是15年。 江门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炳豪无视国家法律,因家庭内部纠纷在境外持枪杀害他人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发生于1997年9月30日即现行刑法施行之前,且现行刑法与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处刑相同,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本案应适用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