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状元”政府奖励5万元(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7:18 山西晚报 | ||||||||||||||||
本报11月22日讯(见习记者闫俊峰)《太原市城市道路绿化管养检查评比办法》今天正式出台。从明年1月1日起,太原市将对六城区主要道路和街旁绿地的管养提出严格的“考核评分标准”,年终时做得好的单位,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金。 纳入检查范围的道路共有64条,每月底各管养单位派代表到考核组办公室随机抽取一条道路或一块绿地,当日进行检查、评分。道路绿化管养的具体评比内容有草坪养护,绿篱、色块养护,行道树养护(乔、灌木),清理清运,绿地设施维护等5大项33小项。 在草坪养护中,凡长势不好、没有达到年平均生长量的,叶片有枯黄的,草坪高度超过10厘米的,高度不整齐的,出现缺水、缺肥的,病虫危害率在5%以上的,都要扣分。在绿篱、色块养护中,凡长势不强,叶黄,下部有枯枝,有杂草,冬季没有实施防寒保护,有积雪造成压弯、压伤、压折枝条的,都要扣分。在行道树管养中,凡长势不好,生长旺季有枯叶枯枝的,内膛枝紊乱,有枯死枝,整体树不完整,乔木下缘线低的,预留行道树位置出现空缺的,遇雷电雨雪使树木倾倒没有立即清理的等等,都要扣分;在清理清运中,行道树上有塑料袋、废纸等杂物没有及时清理的,修剪下的枝条归堆后一天内没有清运或就地焚烧的,也都要扣分;在绿地及设施维护中,绿地内有停放物、有行人穿过的,有摆摊设点的,树木上有钉、拴、拉、挂现象的,对绿化配套设施损坏没有及时修补更换而影响景观的,都要扣分。 各单位抽取道路或绿地后,评比组将按照道路或绿地规定管养等级对应使用一级、二级和三级考核评分表来进行评比。本年度被评定为道路绿化管养“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四名”的单位,园林局将颁发荣誉证书,财政局将分别给予人民币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