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治公车私用关键看"后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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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8:58 新桂网 | ||||||||
据《北京晨报》11月22日报道,浙江平阳县除了公检法司等具有特殊标志的车辆外,600多辆公车都被统一贴上“公车”标志,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据介绍,采取这一举措后,平阳县的大小排档、饭馆前已很难见到公车的影子。 近年来,公车私用在一些地方屡禁不绝,“花样”也在不断翻新。为遏制此风蔓延,一些地方纷纷出台了一些新招。如:今年6月,贵州省遵义市纪委、市监察局把“公车私用”
公车私用现象实质上是公共权力的滥用,是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但目前各地遏制“车轮腐败”的文件和禁令明显过于“疲软”,不少地方大多是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轻度处罚,来力促他们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很少听说有人为此丢官的。 遏制公车私用之类的“车轮腐败”,关键不是缺少禁令和“高压线”,更重要的是做好“下回分解”文章。就平阳的公车贴标“创意”而言,要真正收到实效,走出“花样反腐”怪圈,一是需要在这项举措的可操作性上做好“跟进”文章。否则,即便公车上贴了标签,但群众又不是孙悟空,个个具有“火眼金睛”,凭什么来判断领导是“公用”还是“私用”?还有,对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相“私用”者又如何判定查处?二是需要让“高压线”带上“高压电”,使那些胆敢“闯红灯”者承担丢乌纱帽的风险。如果不在“下回分解”上“刺刀见红”,不在治本上“真枪实弹”,再好的“创意”也是纸上谈兵!如果有一天,当有人因为开公车接送小孩去上学或参与婚丧嫁娶丢官判刑时,也许,我们离彻底根治公车私用等“车轮腐败”的日子就不会太远了。 (高福生) 作者:高福生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