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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木惊堂:假警察“抓毒抓嫖”铐“人质”索要赎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9:14 金羊网-新快报

  这个胆大妄为的“公安”数罪并罚被判四年六个月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邬耀广 李中原)冒牌警察打着“抓毒抓嫖”的旗号胡乱拷人,随即就索要上千元的“抵押费”,日前,这位冒牌公安为自己的胆大妄为付出了代价,他终审获刑四年六个月。

  无辜路人被指贩毒

  今年4月10日晚7时40分左右,被害人梁某下班经过工业大道金碧花园公共汽车站,两名男子突然蹿出来,向其亮出“省公安厅”的证件,声称自己是“省公安厅的工作人员”,表示怀疑梁某参与贩毒,接着就将梁某拖进一辆银灰色皇冠小轿车里,并用手铐将梁某的手反锁住。

  上了车后,几人要梁某“老实交代”,“否则就要坐牢”。梁某百口莫辩,几名男子则挥拳相向,逼梁某拿5000块钱作“抵押”。梁某只好向岳母借了3000块交给他们,才得以离开。

  “冒牌警察”要钱换人

  事实上,这帮所谓的“省公安厅工作人员”,是一个叫孔华的广州人和“小黑”、“华侨”(均另案处理)冒充的。在敲走梁某3000元的十多天后,4月26日下午3时许,这伙人又跑到海珠区江南西路青葵大街,再次冒充公安人员,以抓嫖为由,当场用手铐铐住被害人邹某等人,要求“拿钱来抵押”。

  邹某的朋友拿钱来“赎人”时,询问孔华等人是哪个公安局的,要其出示证件。孔华等人一下慌张起来。眼看事要败露,几名“冒牌警察”转身就跑,但孔华还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假的警察证、军官证、手铐钥匙被扣押。同月28日,孔华被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孔华伙同他人冒充警察以抓贩毒为名,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孔华冒充警察以抓卖淫为名,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孔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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