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石家庄八项措施摘“黑帽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9:31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近年来,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综合整治行动,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呈逐年改善趋势。2001年,市区二级以上好天气实现95天,2002年实现181天,2003年实现211天。到11月10日,实现二级天气250天,提前51天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力争目标。

  根据11月1日全省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石家庄市已初步制订了大气环境质
量达标方案。今后一个时期,该市将依据大气环境容量确定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指标,以防治煤烟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为重点,强力开展燃煤烟尘治理、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和市区周边污染治理4项行动,确保今年好于二级天气超过250天,2005年力争达到275天,2006年达到280天,2007年达到300天。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石家庄市将着眼“三调整、一建设,逐步调整城市规划布局、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建设城市及周边生态环境,着力做好8项工作。

  治理燃煤污染。要进一步强化煤炭管制,加大查处力度,严格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进入市区。继续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005年达到400万吨以上;2006年达到500万吨以上;到2007年,市区及周边重点县(市)基本实现燃用优质低硫煤,从源头上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

  提高集中供热能力,消灭供热死角,拆除分散锅炉。对目前二环路以内700万平方米供热死角制定详细的填补规划,到2005年,市区一环路以内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到2006年,二环路以内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市区现有470余台分散采暖锅炉在明后两年全部予以拆除。对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的新建小区或规划新建小区,不得新上燃煤锅炉,一律使用清洁能源供热。

  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发展天然气用户,增加天然气用量。到2005年年底争取达到两亿立方米,到2006年年底达到4~5亿立方米,到2007年年底达到8~10亿立方米。

  治理扬尘和建筑施工尘污染。年内出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工程开工前不能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律实行高标准围挡作业,物料和沙土必须采用防尘网覆盖,出入工地道路必须硬化;拆迁工地施工要全部洒水降尘;工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在厂区周边建立高标准隔离绿化带。到2005年年底,建设工地环保达标率达到100%。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扩大清扫面积,到2007年市区主要道路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大力实施道路双覆盖,基本解决黄土裸露问题。继续推进太行山绿化,以良好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的“增容减污。

  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在今年完成10座加气站建设的基础上,明年6月底前再建成10座加气站,形成日供气15万立方米的供气网络,满足500辆公交车和4500辆出租车的加气需要。2006年,继续推进加气站建设,基本实现所有出租车、公交车全部改烧天然气。同时,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抽检和路检工作力度。

  治理重点企业污染。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快“退二进三”步伐。按照“退市进区,退市进园”的原则,对石墨电极厂等50家重污染企业,逐一制订计划、实施搬迁,确保在2007年年底前全部迁出市区。出台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核定热电、钢铁、建材等排污大户污染物年度削减任务,对市区所有供热站、热电厂的燃煤锅炉实施脱硫治理,对20吨以上锅炉全部安装烟尘及二氧化硫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合理集中供热站点布局,对热电联产供热企业实行“以热定电”,停止在市区和近郊新建燃煤电厂。

  进一步狠抓市区周边环境治理。对市区西北部建材区生产企业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先“压小”、后“上大”。到2005年,整个西北建材区要建成“远看无烟、进厂无尘、清洁生产、花园工厂的工业区;2007年年底前,大气环境质量力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对正定、藁城板材生产小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供热”的要求进行整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长安玛钢工业区按照生产、加工、贸易一体化的规划实施升级改造,使其达标排放,稳定运行,建成高标准的工贸小区。高邑在2005年年底前确保所有陶瓷生产行业烟尘达标排放。

  同时,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并严格环保奖惩机制,从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大气环境治理各项目标的圆满完成。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