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员工致人死亡 企业负责人被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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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0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石家庄11月22日电(梁栋、周建军)河北省张家口下花园区一名个体汽修厂员工在修理汽车时不慎将一块车窗玻璃打碎,企业负责人竟责令两名员工在寒冷冬夜里脱光衣服互相殴打,随后又用水泼员工,致使一名员工死亡。日前,汽修厂负责人王立新被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去年12月29日晚11时许,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某汽修厂员工李森在修理汽车时,不小心
今年6月22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王立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被告李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8月31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王立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李森系协从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日前,王立新被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