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长花13万买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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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5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网11月22日消息四川最大的“官帽批发商”杨毓培栽了后,从他手中买官的人也遭了。19日,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法院对“买官人”、原南充市高坪区交通局局长蔡学胜作出一审判决,蔡学胜犯受贿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蔡学胜,今年40岁,原高坪区交通局局长,南充市第二届政协委员,高坪区第三届人大代表。因涉嫌行贿罪,于2004年1月被南充市检察院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蔡学胜在2002年8月至2003年期间,为了自己在官场上得到提升和回高坪区机关工作,先后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13万元,结果原任高坪某镇镇长的他,如愿以偿地将高坪区交通局局长这把“椅子”揽入怀中。此后,蔡学胜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4万元。 另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表明,蔡学胜于2004年1月12日的供述和2004年1月10日自己亲笔书写的“情况汇报”材料中,供认自己在2002年8月至2003年3月期间,先后5次送给杨毓培(时任高坪区委书记现金13万元的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