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追截酿车祸 四名警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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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5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郑州11月22日电(记者林嵬)河南省原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4名警员上路查纠违章车辆时,对一辆逃避检查的无牌照机动三轮车高速追截,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恶性事故。日前,4名警员被原阳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1年至6个月的有期徒刑。 今年3月17日,黄涛、郭宁波、王奎、李英德4名警员受上级指派查纠违章车辆。在原阳县葛埠口乡查车时,发现一部无牌照机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黄涛遂打手势示意其停车
法院审理认为:4被告人在整顿驾驶员严重交通违章统一行动中,在该无牌照机动三轮车不接受检查高速逃跑的情况下追截,属于高速追截,违反了《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中对一般违章车辆不得进行高速追截的规定,超越了法律规定的权限。4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死伤事故,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4人1年至6个月的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