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简便程序审理行政案 民告官案件两周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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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1:3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高远记者王骞)“民告官”案件最快可在两周内结案。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简便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具体内容。该意见下月起将在全市法院试行。 该意见规定,适用简便程序审理行政案件包括数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征收案件、初步审查可能程序驳回的案件等十种情况。
据了解,该意见制定前,市高院曾在六个基层法院,进行了相关试点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试点,徐汇、静安、卢湾、嘉定等区法院适用简便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占结案数的30%左右,这些案件均在一个月内审结,最快的两周内结案,庭审一般在一个小时以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