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砍伤24名莒县小学生凶手被执行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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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4:14 齐鲁晚报 | ||||||||
本报日照11月23日讯(记者刘国林)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砍伤24名小学生的莒县公交车司机贾庆友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贾庆友将于明日(24日)在莒县被执行枪决。 9月15日,贾庆友与莒县联通公司沈某殴斗致伤。9月20日清晨,贾庆友从家中携带不锈钢菜刀和匕首报复未遂。当日早7时20分左右,贾庆友顺路到莒县第一实验小学送了女儿后,想起报复未果,怨愤不已,又想到自己家庭经济负担重,女儿在校不受重视,遂产生了
本月4日上午,贾庆友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处罚金2000元。在听到判决结果后,贾庆友虽当庭表示认罪,但提出了上诉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