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县内两处黑矿局长立即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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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5:47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郑州11月23日电】河南省近日规定今后凡发现一个县有两处非法采矿者,当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必须立即停职检查,听候处理。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将集中精力,从严查处煤炭违法开采行为。对无证采矿或已取缔又死灰复燃矿井,一经发现,坚决关闭;凡小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依法吊销其开采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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