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农家乐评级 不得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6: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暂行规定》已经正式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中,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据介绍,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的评定与划分,以成都市地方标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的划分及其评定》为依据。对农家乐旅游服务经营实行联合检查制度,但联合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两次,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张元龙)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东航客机在包头坠毁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巨能钙被检出含双氧水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国足告别2006世界杯
广州车展美女图100张
网友偷拍国产新车谍照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